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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径说明:季度利润、7月/8月/9月总激励均为全口径(基础激励 + 新客/老客分段激励),数值直接取自源表「现金消费明细」已计算好的对应列,看板不再重算;周利润 = 近七日效果类总现金 × 7%、日利润 = 当日效果类总现金 × 7%(均仅区域行业,基础口径,由源表新增列计算)。
基础 7% 仅限区域行业客户,全国行业无基础激励。源表所有激励均以「QTD 效果类总现金」为基数、按政策超额累进(阶梯式)计算;新客激励按政策分段、老客激励按政策分段。
周利润 (近七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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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七日效果类 × 7% | 环比 —
日利润 (当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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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日效果类 × 7% | 同比 —
新客利润分析(政策分段激励 · 户)
基础7%激励、新客分段、QTD总利润均直接取自源表「现金消费明细」对应列(qtd基础激励 / qtd新户总分段激励 / qtd总激励);基础7%仅区域行业新客有值。末行为合计行。